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3〕2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对红坳新居、科裕新村住房类型调整事宜,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为加快解决光明区拆迁安置群体回迁住房困难,缩短安置轮候时长,加大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同时解决较大户型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无法匹配需求群体空置的问题,提高政府资源使用效率,我局拟将红坳新居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与科裕新村拆迁安置房部分空置房源进行类型调整。调整规模信息如下:
(一)红坳新居项目。本次拟对该项目368套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49万平米)调整为拆迁安置房,涉及楼栋房源为1栋三至十一层、2栋B座三至九层、3栋三至三十四层、4栋二至三十四层、5栋四至三十二层;
(二)科裕新村项目。本次拟对该项目900套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3.5万平米)调整为只租不售的公共租赁住房,涉及楼栋房源为5栋、6栋、7栋8座二至三十四层和7栋9座四至十一层。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调查主题
与本决策事项相关的内容。
(二)调研范围及对象
拟决策事项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该决策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该决策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该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该决策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对该决策的态度和建议;以及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众和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
五、联系单位及方式
评估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5楼、6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彭工 23199348
电子邮箱:cjjzzk@szgm.gov.cn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深圳市深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17号求是大厦东座2309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13537670081
电子邮箱:shenxinpg@qq.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05月26日